一、对外贸易的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哪些?
(一)贸易主管部门
尼日利亚主管贸易的部门是工业、贸易与投资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外贸易、国内和地区贸易管理,并制定相关贸易政策以及管理商标、专利和反倾销等事务。
(二) 贸易法规体系
尼日利亚与贸易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有《尼日利亚进口许可证程序协定》(Nigeria Import-Licensing Procedures)、《强制性合格评定程序》(Standard Organization of Nigeria Conformity Assessment)、《尼日利亚进口指导原则》(Guiding Principles for Nigerian Import)、《商标法》(Trade Marks Act)、《尼日利亚海关货物管理法》(Nigeria Customs Goods Administration Law)、《海关和税收管理法案》(Customs and Revenue Administration Act)等。
(三)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进口禁令】2004年1月尼日利亚联邦政府单方面宣布对41种产品实施进口禁令,2005年和2006年尼日利亚财政部签发了禁止进口商品修订清单,对原来的禁止进口商品清单做了进一步调整。禁令清单涵盖了中国对尼出口量较大的部分商品,如纺织品、鞋类、箱包等。2010年底,尼政府再次修订禁令清单,取消了对牙签、木薯,以及部分家具和纺织品的禁止进口措施,同时放宽二手机动车准许进口的车龄,由10年延长至15年。禁令清单详情请查阅网站:www.customs.gov.ng
【进口许可】尼日利亚对包括石油产品和发电机组在内的部分产品的进口实施特别许可证管理制度。进口许可证申请须在货物到港前3个月提出。许可数量由尼日利亚政府根据进口国家、进口商品、进口商做个案处理。
【出口限制】尼日利亚禁止出口以下产品:玉米、原木及木板(柚木)、动物生皮、废金属、未加工的乳胶与橡胶凝块、文物与古董、珍稀野生动物及制品。详情请查阅网站:www.customs.gov.ng
(四)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强制性合格评定程序】2005年9月起,尼日利亚正式实行合格评定程序(SONCAP),对出口到尼日利亚的部分产品,包括电子电气产品、汽车轮胎、汽车玻璃、汽车零件、汽车电池、燃气器具、玩具、镀锌钢铁制品、发电机等强制执行安全认证。初次向尼日利亚出口某一特定类别受管制产品的生产商或出口商,必须提供有资质的实验室按尼日利亚标准局认可的标准(大部分为国际标准或发达国家标准)检测后出具的检验报告,与认证申请一起交给尼日利亚标准局办理认证,以获得“产品证书”,通常情况下证书3年有效,但需每年审核1次。
每一批受管制货物在装船前,还必须由尼日利亚标准局授权的第三方机构在原产国进行抽检,检测合格由第三方机构发放“SONCAP证书”,作为尼日利亚海关办理通关手续必须的法定文书。2013年4月1日起,尼日利亚标准局开始执行新的SONCAP操作流程,即第三方检测机构不再拥有发放SONCAP证书的权力,而是在抽检后对出口商发放“合格证(COC证书)”,然后由进口商凭有效的COC证书向尼日利亚标准局申请SONCAP证书。最终清关所必需的SONCAP证书由尼日利亚标准局亲自发放。
受管制产品除办理产品认证和SONCAP强制认证手续外,必须同时符合其他现行的进口程序规定,比如装船前检验。
(五) 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管理制度】《海关和税收管理法案》是尼日利亚海关管理的主要法律制度。
【关税税率】尼日利亚现行关税税率由2003年开始实施并于2008年进行了修订。主要商品进口关税如下:
表3-1:尼日利亚主要商品进口关税
商品名称 | 关税税率 |
必需品 | 0% |
原材料 | 5% |
半成品 | 10% |
制成品 | 20% |
限制进口商品 | 35% |
资料来源:尼日利亚海关
二、对外国投资的市场准入有何规定?
(一) 投资主管部门
尼日利亚工业、贸易与投资部(Federal Ministry Of Industry, Trade And Investment)是尼日利亚投资主管部门,其下属尼日利亚投资促进委员会(Nigerian Investment Promotion Commission,NIPC)是尼日利亚投资促进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尼日利亚吸引外资的法律法规,促进尼国内和国外的直接投资,协助外国公司与政府各部门联系及办理有关的注册手续等。
(二) 投资行业的规定
根据《尼日利亚投资促进委员会法令》(Nigeria Investment Promotion Commission Act),无论本国人还是外国投资者均可以投资除武器弹药制造、麻醉剂生产、精神类药品生产和军队、警察、海关人员的服装生产之外的所有领域,并可拥有100%的股权,但油气领域的经营需由尼方控股。
为鼓励投资者对尼制造业的投入,扩大制造业的规模,提高本国制造业的水平。尼政府将自己国内缺乏能力的69个行业主要是制造业确定为优先发展的先锋行业,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被确定为先锋地位的行业可享受3到5 年的所得税免收,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或延长到7年。但先锋地位并不是自动获得的,需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尼日利亚投资促进委员会提出申请,其条件是:1、所属行业在政府所列的先锋地位之列;2、外资企业的注册资金在1000万奈拉(约7.8万美元)且须经工业部出具相关报告证实该投资已到位;3、免税仅限于企业生产的属先锋地位之列的产品。4、须在开始商业生产后的1年内提出申请。目前,有69个部门被批准列入先锋地位,可获得相应免税待遇,详见下表:
表3-2:先锋工业/产品一览表
序号 | 部门 | 产品 |
1 | 农作物和水果栽培,加工及储存 | 罐装食品、水果、茶、咖啡、 精练糖和番茄酱等 |
2 | 合成奶制品 | 黄油、奶酪、牛奶、奶粉及冰激凌 |
3 | a)深海捕捞及加工;b)近海鱼虾捕捞 | 可储存的海产品,鱼、虾、鱼粉 |
4 | 地下开采铅、锌、铁矿 | 铅、锌、铁矿石 |
5 | 钢铁生产 | 钢铁产品 |
6 | 有色金属冶炼及其合金制造 | 精练有色金属及合金 |
7 | 重晶石开采及加工 | 重晶石、斑脱土及相关矿产品 |
8 | 以尼日利亚原材料为主石油钻井材料 | 重晶石、斑脱土及相关矿产品 |
9 | 水泥生产 | 水泥、煤渣 |
10 | 玻璃及其制品生产 | 平板玻璃、医药及实验室用玻璃器皿 |
11 | 用当地石灰石生产石灰 | 石灰 |
12 | 大理石开采及加工 | 大理石及加工的大理石 |
13 | 陶瓷产品生产 | 耐热绝缘建筑产品、实验室用品 |
14 | 以当地原材料为主生产的基本化工品及中间体生产 | 基本及中间有机(及无机)化工品、 化肥、烧碱、氯、农药、杀虫剂、石化产品、 |
15 | 制药 | 药品 |
16 | 酵母、酒精及其相关产品生产 | 酵母、工业酒精及相关产品 |
17 | 纸浆生产 | 纸浆 |
18 | 棉纱及人造纤维生产 | 棉纱、人造纤维 |
19 | 以当地产品为主要部件的机械制造 | 办公和工业机械设备、器具 |
20 | 全部或主要由金属构成的产品制造 | 管道 |
21 | 以当地原材料生产的网具制造 | 渔具、蚊帐及相关产品 |
22 | 汽缸制造 | 汽缸 |
23 | 本地面粉加工 | 面粉及麸皮 |
24 | 橡胶种植及加工 | 橡胶 |
25 | 阿拉伯橡胶种植及加工 | 阿拉伯树胶 |
26 | 化肥生产 | 磷肥、氮肥、氨、尿素 |
27 | 车辆制造 | 汽车、摩托车、汽车部件 |
28 | 油棕种植及加工 | 棕榈油、棕榈籽 |
29 | 机动车及部件制造 | 机动车及部件 |
30 | 书籍印刷 | 书籍 |
31 | 大规模机械化耕作 | 小麦、玉米、大米、高粱 |
32 | 500头以上规模养牛、养猪场 | 不少于500头牛和猪 |
33 | 石膏生产 | 石膏 |
34 | 废油再炼和再循环 | 低能油 |
35 | 电力设施设备和部件制造 | 发电机、变压器、电表、控制台、开关装置、测试设备、镇流器、启辉器、照明灯、电阻器、电容器、感应圈、半导体和导体、 |
36 | 造船、海洋船舶维修 | 轮船、坐艇 |
37 | 计算机和计算机芯片制造 | 计算机硬件、软件、芯片 |
38 | 照相机、成像设备和其它材料制造 | 照相机、成像设备及相应部件 |
39 | 潜水和水下工程 | 水下工程服务 |
40 | 机械设备本地装配 | 机械 |
41 | 工具制造 | 机器、手工工具 |
42 | 飞机制造维修设施安装、飞机制造 | 飞机维修和制造 |
43 | 科学仪器和通讯设备安装 | 收音机、扩音系统、麦克风、天线、录像机、科学仪器、放大系统、无线电收发机、电话机 |
44 | 燃气生产和传输 | 燃气及传输 |
45 | 太阳能发电设备和装置制造 | 太阳板、计算器 |
46 | 大规模内陆养鱼 | 鱼、虾 |
47 | 沥青开采加工 | 沥青 |
48 | 制盐 | 盐 |
49 | 灭火设备及报警系统制造 | 灭火设备及报警系统 |
50 | 缆线制造 | 输电线、电话线、其它电缆 |
51 | 医疗设备制造 | X射线、氧气设备等 |
52 | 矿物油勘探生产 | 石油 |
53 | 润滑剂生产 | 润滑油、液压/发动机油、齿轮油等 |
54 | 钢板生产 | 钢板 |
55 | 灶具、炊具、冷冻柜和空调制造 | 灶具、炊具、冰箱、冰柜、空调 |
56 | 农业机械设备制造 | 收割机、脱粒机、播种机 |
57 | 材料处理设备制造 | 起重机、铲车等 |
58 | 铸造厂建设 | 模具、铸造等 |
59 | 制铝 | 铝 |
60 | 酵素生产 | 酵素 |
61 | 浓缩果汁生产 | 浓缩果汁、果汁 |
62 | 电焊条生产 | 电焊条 |
63 | 钉子生产 | 钉子及相关产品 |
64 | 铁线材生产 | 锭线材 |
65 | 啤酒花生产 | 啤酒花 |
66 | 信息通讯设备生产及技术开发 | 信息通讯设备、软件 |
67 | 旅游业 | 旅游景点、酒店、运动及休闲设施 |
68 | 房地产开发 | 商业及住宅房屋出租所得、处置被闲置一定期限房产所得 |
69 | 公用事业 | 使用天然气、煤或其他可再生能源作燃料的独立电站,公路、铁路及水上运输,尼本地企业从事电信行业(不包括移动通讯)。 |
资料来源:尼日利亚投资促进委员会
(三) 投资方式的规定
尼日利亚涉及并购的法律主要包括:《投资证券法令》、《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和条例》、《公司及相关事务法》、《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法》、《保险法》、《公司所得税法》等。其中,《投资证券法令》是尼规范并购活动的基本法律,第六章专门针对并购进行了规定,涉及反垄断审查内容;《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和条例》依据《投资证券法令》,对并购相关规定进行了细化,主要包括信息披露及申报程序等内容。
根据《投资证券法令》第99条规定,无需经过证券交易委员会审批的收购活动主要有两类:一是控股公司纯为投资目的收购股份;二是联邦政府所属机构依法受权完成的交易。
根据《投资证券法令》第100条规定,并购主要要求和流程包括:一是有关公司独立或共同向联邦高等法院提出收购或合并计划,后者召集召开各公司独立会议讨论收购或合并计划;二是各公司决议同意通过收购或合并计划,至少需要获得四分之三股份或股权同意;三是收购或合并计划获通过后,方可提交证券交易委员会审批;四是收购或合并计划获证券交易委员会批准后,有关公司独立或共同向联邦高等法院提出申请,后者须就此做出裁决;五是联邦高等法院裁决须在7日内转交公司事务委员会以便办理公司注册、变更等相关手续;六是联邦高等法院裁决须在政府公报及至少一家以上在全国发行的报纸上予以公布。
尼日利亚允许外国公司在境内以设立独资公司、合资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等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所有外资参与的企业在公司组建或注册后,应到尼日利亚投资促进委员会进行注册。
尼日利亚允许外资并购当地企业,外资企业可用任何可兑换的外国货币购买尼日利亚企业的股份,外国投资者的投资收益可自由汇出。但若外国投资者投资尼日利亚银行,单个外国个人或机构投资者购买的股份不得超过尼最大单个个人或机构股东所持股份,同时外国投资者总持股比例不得超过银行总资本的10%;若外国银行要并购尼日利亚银行,该外国银行必须在尼经营5年以上,并在尼日利亚三分之二以上的州设立分行(不包括州首府),同时外国银行在并购后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合并体总资产的40%。
外国机构投资者在尼日利亚证券市场进行证券交易必须事先得到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批准,获得注册证书。
中资企业在尼暂未遇到开展并购遭遇阻碍的案例。
(四) BOT方式
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在尼日利亚被视为公私合营(PPP)模式的一种类型。PPP模式相关法律包括:《基础设施特许经营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公共采购法》、《公共企业(私有化和商业化)法》、《公用事业收费委员会法》、《公路法》、《联邦道路维护机构法》、《拉各斯州道路、桥梁和公路基建法》等。
根据《基础设施特许经营监督管理委员会法》,设立了基础设施特许经营监督管理委员会(ICRC),负责规范和监督PPP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拉各斯州道路、桥梁和公路基建法》建立了拉各斯州公路特许经营的法律框架,是尼日利亚公路特许经营领域为数不多的法律之一。根据公私部门投入、风险分担以及合同期限长短不同,PPP可以分为服务合同、管理合同、租赁合同、特许经营合同、BOT方式等多种类型。特许经营年限一般为25-30年。
目前在尼开展BOT的外资企业主要来自德国、印度等国。
典型项目案例:拉各斯穆罕默德机场二期项目,占地2万多平方米,主要包括穆罕默德机场国内航站楼及配套设施建设,是尼日利亚本土公司在基础设施领域成功承接的第一个BOT项目,被认为是尼日利亚首个成功实施的PPP模式项目。2003年,Bi-Courtney公司与尼日利亚联邦政府签署BOT项目协议。2007年,该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目前由Bi-Courtney公司下属Bi-Courtney航空服务公司负责运营。
三、 尼日利亚关于企业税收的规定是什么?
(一) 税收体系和制度
【税收体系】尼日利亚有较完整的税法和系统的税收征管体系。与三级政府体制对应,尼日利亚的税收管理部门也是实行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三级管理。联邦政府征收的税赋有8种,州政府征收的税赋有11种,地方政府征收的税赋有20种。
联邦税由尼联邦国内税收局(Federal Inland Revenue Service)负责征收,主要包括公司所得税、石油利润税、增值税、教育税、公司资本收益税、公司印花税、公司扣缴税、信息技术发展费等税种。此外,联邦首都区居民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扣缴税、资本收益税、印花税,尼外交部职员、警察人员、武装人员的个人所得税,以及非尼日利亚居民的个人所得税也由尼联邦国内税收局征收。
州内税由各州的州内税收委员会(State Board of Inland Revenue)负责征收,主要包括州内居民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扣缴税、资本收益税、赌博和彩票税,以及商用场所注册费、州首府道路注册费等。
地方税由地方政府税收委员会(Revenue Committee)负责征收,主要是与地方政府行政管理有关的税费,比如酒税、出生和婚姻注册费、公共广告费、州首府以外的道路注册费、动物牌照费、电视许可费等。
尼日利亚实行属地税。
【税收征管程序】尼税务征收以纳税人申报为主,税务机关负责监督和催缴。纳税的基本程序如下:
纳税人在就近的联邦国内税收局办公室或地方税务部门注册,取得税务编号;纳税人在规定的纳税期内开展自评,计算出应缴税额;纳税人根据自评结果填写税务申报表,连同审计报表、固定资产表、负债表等报表,到税务部门核准的银行缴税。银行代收税款及各种申报表后,向纳税人出具收款凭证;纳税人依据银行凭证向税务部门换取正式收据,并办理完税证明。
【双边税务协定】为避免对企业所得双重征税和防止偷税漏税,中尼两国政府于2002年4月15日签署了《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以下简称《协定》)。经履行生效所必需的法律程序,《协定》自2009年3月21日起生效,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该协定,我对外投资企业在尼设立公司的,该子公司在中国取得的收入缴纳中国税收后,再缴纳尼税收时可将该部分应税收益抵免;我对外投资企业未在尼设立公司,则它在尼获得的收益缴纳尼税收后,可在中国税收中将该部分税额予以抵免,从而避免对所得双重征税。
此外,尼日利亚目前已与英国、加拿大、比利时、法国、南非、荷兰、菲律宾、巴基斯坦、罗马尼亚等国签署了双边税收协定,我对外投资企业可利用上述协定避免被双重征税或多征税。
(二) 主要税赋和税率
【企业所得税】根据尼公司所得税法,公司应就其一个纳税年度内的全部收益缴纳所得税。应税收益包括经营收入、租金、分红、利息、折扣、特许权使用费、养老金收益、年金,以及来自于短期货币工具如政府债券的收益等内容。
(1)纳税人。为在尼从事经营活动并获得收益的所有公司,均构成纳税义务人。但在尼注册设立的公司,以其全球范围内的收益计算应税收益,外国公司仅以其在尼获得的收益缴纳所得税。
(2)税率。根据尼公司所得税法,该税的税率为应税收益的30%。但如果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未获得利润,或其取得的全部利润少于公司所得税法规定的最低标准,则应按照最低纳税标准缴税,具体如下:
①营业额少于50万奈拉(包括50万奈拉),且已从事经营至少4个日历年度的,最低纳税标准为毛利润的0.5%;或净资产的0.5%;或实缴资本的0.25%;或企业该年度营业额的0.25%,但最高不超过50万奈拉;取其中最高者。
②营业额大于50万奈拉的,除依据上述标准缴税以外,还应就超过50万奈拉营业额的部分,按0.125%的税率缴纳。
③从事农业经营的公司;有25%以上外国投资的公司;及新设经营4年以内的公司,免于缴纳最低纳税额。
(3)豁免。根据公司所得税法,向尼教会组织、慈善组织、教育组织和科研机构提供的捐助,免于缴纳公司所得税,但豁免金额不得超过捐助公司该年度收益总额的10%,以防其规避所得税。
(4)纳税时间。公司从事经营超过18个月的,申报所得税的时间应为企业会计年度结束起6个月内。新设立的公司则应在设立后的18个月内,或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申报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根据尼个人所得税法,个人应就其一年内的全部收益缴纳所得税。应税收益包括个人工资、奖金、交易盈余、利息、分红、养老金、年金,以及来自于许可他人使用或占用其财产所获得的收益等。
(1)纳税人。与公司所得税的规定相同,尼居民应就其全球范围内的收益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尼本国居民仅就其在尼获得的收益缴税。但尼法律规定,如非尼居民在12个月的期间内,在尼居住183天以上(含183天),视为尼居民。
(2)税率。个人所得税目前实行5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25%,具体如下:应税额小于30000奈拉的部分,税率为5%;应税额30000-60000奈拉的部分,税率为10%;应税额60000-110000奈拉的部分,税率为15%;应税额110000-160000奈拉的部分,税率为20%;应税额大于160000奈拉的部分,税率为25%。
(3)豁免。根据尼个人所得税法,部分津贴、补助不超过以下限额的,可以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包括:150000奈拉住房补贴/年;15000奈拉交通补贴/年;5000奈拉餐饮补贴/年;10000奈拉公用事业补贴(水电煤气)10000/年;6000奈拉娱乐补贴/年;离职津贴,但最多不超过其年基础工资的10%。
【增值税】根据尼增值税法,增值税包含在商品价格以内,在消费链的每个环节上,由出售商品的企业代政府向其消费者收取商品价格5%的增值税。由于企业在购入原料时被代扣税款(进项税),同时在销售商品时又收取税款(销项税),尼增值税法规定,企业应以月为单位计算净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将代收的盈余税款上交税务部门,或就被多扣的部分办理退税。
(1)豁免。根据尼增值税法,以下商品或服务免征增值税:药品、书籍和教学资料、婴儿用品、农产品和农业设备、肥料、农用化学品、出口商品、医疗服务、宗教服务、社区银行和按揭机构提供的服务,以及出口服务。
(2)注册。除从事上述商品或服务的企业以外,其他所有企业均须在联邦国内税收局注册增值税号,以办理增值税的缴纳和退税。
(3)纳税时间。根据尼增值税法,企业应以月为单位开展自评、计算净增值税,并在月末前依据自评结果选择到银行补缴增值税,或凭原始单据到联邦国内税收局办理退税。
【扣缴税】根据尼个人所得税法和公司所得税法,在支付某些特定商品或服务费用的过程中,付款方有义务代政府向收款方扣去一定比例的税款,并在扣款后30天内上交税务部门。
(1)性质。扣缴税实际上并不是单独的税种,而是由付款人代政府收取的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这主要是出于所得税收取的便利,特别是避免纳税人隐瞒收入规避所得税,因而由法律规定付款人在支付费用时直接按比例代扣。收款方可以凭付款方开具的发票,在申报所得税时予以抵免。
(2)税率。根据尼公司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扣缴税涵盖的商品和服务范围相同,但公司和个人扣缴的税率有所不同,具体包括:分红、利息、租金:公司扣缴的税率10%,个人扣缴的税率10%;特许权使用费:公司扣缴的税率10%,个人扣缴的税率5%;代理费、咨询费、技术和管理费、专业人员费:公司扣缴的税率10%,个人扣缴的税率5%;建筑费:公司扣缴的税率5%,个人扣缴的税率5%;供应合同费:公司扣缴的税率5%,个人扣缴的税率5%;
【资本收益税】资本收益税是尼联邦政府对企业或个人在处置资产过程中的收益征收的税种,税率为所获收益的10%。如果纳税人处置资产未获得收益,比如亏损贱卖,则不需缴纳资本收益税。但是,纳税人在某笔资产处置中遭受的损失,不得抵扣其在其他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收益,仍应就获益的资产处置缴税。处置股票或买卖股份不缴纳资本收益税。
根据尼资本收益税法,资本收益税按年度缴纳,即计入纳税人处置资产当年的纳税年度予以缴纳。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处置资产,且付款期限超过18个月的,应将应税收益按每年付款的比例摊入不同年份缴纳。
【教育税】根据尼1993年第7号法令,在尼注册的公司应以其应税收益的2%,向联邦国内税收局缴纳教育税。教育税以年为征收单位,与公司所得税一并缴纳。
【信息技术发展费】根据尼信息技术发展局法,特定领域的企业年营业额超过1亿奈拉的,应向联邦国内税收局缴纳信息技术发展费,费率为企业税前收益的1%。具体的纳税企业包括:1、GSM服务提供商和所有的电信公司;2、信息技术公司和因特网提供商;3、银行、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4、与养老金有关的公司及经理人。
【印花税】印花税由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共同执行,税率因活动类别不同而不同。
【石油利润税】石油企业视利润情况缴纳。
四、 尼日利亚对外国投资有何优惠?
(一) 优惠政策框架
根据尼日利亚投资促进委员会法案相关条款,尼对外资进入实行统一的优惠政策,双重标准。
(二) 行业鼓励政策
(1)赋予部分产业/产品更重要地位:尼日利亚政府对包括农业、制造业、矿业、制药、化学、机械、印刷、通讯、旅游、房地产、基础设施等领域的69个细分产业/产品授予先锋地位,给予投资于先锋产业的企业免税待遇。投资于先锋产业的企业可享受5年免税期,在经济落后地区可享受7年免税期。
(2)从事研究和开发的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如果该研究和开发在尼境内进行,并与该企业的业务密切相关,那么用于研究和开发费用的12%免于征税;如使用尼日利亚本地的原材料从事研究和开发,用于研究和开发费用的14%免于征税;如果企业从事长期研究,投入的费用将视为资本支出,免于征税。
(3)补贴:在尼日利亚经营的制造企业,每年获得的补贴不得超过其可评估利润的75%;其他企业,不得超过66%。与农业相关的企业不受此规定限制。如果出租的资产用于农业相关领域,该企业可获得100%的资本补贴。如果出租的资产是农业机械或设备,企业的上述投资还可以获得10%的额外补贴。
表3-3:2007年尼日利亚制造企业资本补贴标准
序号 | 资本补贴的种类 | 首次补贴的标准 | 年度补贴标准 |
1 | 建筑费用 | 5% | 10% |
2 | 工业建筑费用 | 15% | 10% |
3 | 采矿 | 20% | 0 |
4 | 工厂( 不包括家具和装修) | 20% | 10% |
5 | 家具和装修 | 15% | 10% |
6 | 车辆费用 | 25% | 20% |
7 | 耕地设备费用 | 20% | 33% |
8 | 住宅费用 | 20% | 10% |
9 | 放牧与耕地的费用 | 25% | 15% |
10 | 研究与开发费用 | 25% | 12% |
11 | 公共交通车辆 | 30% | — |
资料来源:尼日利亚投资促进委员会《2007年投资鼓励政策》
(4)公司内部培训:内部建立培训设施的企业可享受2%的税收减免,期限为5年。
(5)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如果公司投资修建通常由政府负责的基础设施,包括道路、供水和供电,公司上述投资的20%免于征税。
(6)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可以获得税收减免优惠。雇用1000人及1000人以上的企业可享受15%的税收优惠;雇用200人及200人以上的企业可享受7%的税收优惠;雇用100人及100人以上的企业可享受6%的税收优惠。
(7)本地增加值:对从事本地生产(不仅仅是进口零部件进行装配)的企业,可以享受10%的税收优惠,期限为5年。
(8)再投资补贴:如果制造业企业将资本用于扩大再生产,包括扩大生产能力、提升生产设备现代化水平以及相关产品的多样化经营,企业可以获得再投资补贴。
(9)本地原材料的使用:达到本地原材料使用最低水平的企业可享受20%的税收优惠,期限为5年。农业相关行业,本地原材料使用最低水平为70%;工程行业,本地原材料使用最低水平为60%;化工行业,本地原材料使用最低水平为60%;石化行业,本地原材料使用最低水平为70%。
(10)出口企业优惠:保税区内的制造业企业进口原材料和中间产品用于再出口的生产,享受免税;企业进口原材料生产后再出口,享受60%退税;出口创汇企业凭相关证明享受出口补贴;政府设立出口发展基金为私营出口企业提供企业开办初期的费用支持等。
(三) 地区鼓励政策
投资于经济落后地区的企业可享受7年免税的优惠及资本折旧补贴。
(四) 特殊经济区域的规定
(1)自贸园区/出口加工区:尼日利亚有一般自贸园区/出口加工区和石油天然气行业专业自贸园区两类。截至2013年,尼日利亚政府已批准了25个自贸园区/出口加工区,其中有11个已经运营。
(2)一般自贸园区/出口加工区的优惠措施包括:免除所有联邦、州、地方政府的税收、关税、费用;所有审批、许可提供一站式服务;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原材料进口免关税、国内税;资本货物、消费品、零配件、机械设备、家具进口免税;100%加工产品或进口产品可以在尼日利亚国内市场销售,在国内市场销售的产品关税仅以进口的原材料或零配件价值计收;园区企业可由外资100%控股;企业的资本金、利润、分红可100%汇出;所有进出口不需政府许可;企业雇用外籍员工没有配额限制;禁止罢工;工厂建设期前6个月免土地租金等。
(3)石油天然气自贸园区的优惠措施:免个人所得税;100%的资本和利润可自由汇出;免进口货物的装船前检验。
中国企业在尼日利亚建设有莱基自贸区(位于拉各斯州)和奥贡-广东自贸区(位于奥贡州)。截至2013年底,分别有5家和14家企业入区运营。此外,中国企业也在卡拉巴自贸区等投资设厂。
五、 尼日利亚关于劳动就业的规定是什么?
(一) 劳工法的核心内容
1978年修订的《劳工法》(Labour Act)对劳动合同、解聘、工时和加班、工薪和社保待遇做出了如下规定:
【雇佣合同】雇主在雇员开始工作3个月内需要同雇员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需载明工资、每周工时、节假日和加班工资等事项。如果是定期合同,需要载明合同起止时间。
【解聘】解聘雇员,需要视其已工作时间长短提前至少1日或至多1个月通知,并视其已工作时间支付额外工资补偿。如果雇员有违法行为,可直接解聘,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工资】根据2010年《最低工资法案(修正案)》【Minimum Wage (Amendment) Act, 2000】,尼日利亚法定最低工资为18000奈拉(120美元)/月。根据2013年建筑行业《NJIC雇佣条款》【National Joint Industrial Council in the Building and Civil Engineering Industry in Nigeria, 2013】,尼日利亚建筑行业法定最低工资为41000奈拉(255美元)/月。
【工时和加班】法定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8小时,一周不超过40小时。连续工作6小时以上应允许雇员至少休息1小时。加班需支付加班费用。
【工薪和社保待遇】雇主应通过现金、支票或汇款方式向雇员支付工资。雇主可替雇员代扣代缴养老金或工会组织会费,但不得任意扣除员工工资。除基本工资外,雇主应向员工提供住房补贴、交通补贴、以及必要的医疗费用。尼日利亚的社会保险只有养老金,每月应缴纳工资收入的15%,其中7.5%由雇主缴纳,7.5%从雇员工资中扣除。
(二) 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规定
尼日利亚对外籍劳务实行配额制管理,即对在政府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外籍劳务人员发放工作许可证。对于投资类企业,根据投资额多少,政府分配一定的外籍劳务人员名额。尼移民法规定:“凡有不良记录、从事损害尼日利亚利益或从事有损本国人商业活动者均不得在尼日利亚工作”,“外资和外商的正当经营活动不受限制”。在尼日利亚雇用外国人必须向内政部提出申请,获取相应的配额后方可办理工作签证和绿卡。
外国人在尼日利亚不能从事政府、医生及律师工作,其他工作岗位没有限制。尼对专业领域外籍人才需求量较大。
尼日利亚没有劳动力市场需求测试,但要求申请工作配额者必须有大专以上学历及相关岗位的工作经验。
(三) 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风险
尼日利亚是非洲人口第一大国,民族和宗教信仰构成比较复杂。因此,爆炸和袭击活动在尼日利亚并不鲜见。事实上,该国近年来面临的国内和国外双重恐怖主义威胁正变得日益严重。尼日利亚中部地区不仅是南北方民族、穆斯林和基督教徒混居的地区,因此该地区也是民族宗教矛盾容易被激化,并导致大规模冲突的地区。长期以来,由于南北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北部饱受人口多、贫困和高失业率困扰,这给部族冲突及极端组织的生存提供了可乘之机。
此外,尼大量“三非“人员滞留我广东等地,中尼两国间签证政策较为严格。尼移民局等部门也时常突击检查外籍员工签证类别和工作许可。
近年来,中国公民遭到绑架、抢劫等案件时有发生,造成中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中国驻尼日利亚使馆提醒在尼日利亚和拟赴尼日利亚的中国公民注意跟踪尼日利亚安全形势,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安全防范。如遇紧急情况应及时报警,并可向中国驻尼日利亚使馆寻求帮助。
另外,在拉各斯某港口曾发生一起因4名中国公民拍照遭尼日利亚安全部门扣押的案件。中国驻尼日利亚使馆提醒中国公民,切勿在尼日利亚军营、警察局、政府驻地、港口和机场等敏感区域拍照;在其他公共场所拍照,也需事先询问接待方或执勤人员,确认允许后再拍照,以免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六、 外国企业在尼日利亚是否可以获得土地?
(一) 土地法的主要内容
依照尼日利亚宪法和1990年《土地法使用法》(Land Use Act 1990)的规定,全国土地属于人民,尼日利亚联邦、州和地方三级民选政府代行管理权。其中,联邦政府负责首都区及划拨给联邦政府机构的其他土地,州政府负责各州的城镇区域的土地,而所有农业用地则由774个地方政府负责管理。政府划拨土地给开发商进行保障性住宅建设或者商业配套。其中:政府所有土地,给开发商一定年限的经营权;私人所有土地,产权99年,主要指开发商从政府手中购买土地或者到私人手中购买土地;集体所有土地,产权99年,主要指政府行政部门建设用地。
私人投资者可以从政府手中获取土地,也可以在土地市场上向其他土地所有者以转让的形式购买,例如通过中介公司、政府出让土地信息部门、或者直接从私有土地主手中购得;私人投资者之间可以自由的转让土地,然后缴纳相关的税费,到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变更手续即可,但是建筑指标必须按规划部门要求;私人投资出让土地一般都有政府规划用途、使用年限,不同地段和不同用途土地价格均不同,但使用期限最长99年,到期后可以办理相关手续继续使用。
土地分为农业、工业、住宅、商业、混合用地、城市保留用地、基础设施用地等不同类型。不同类型用途土地转换非常困难,手续极其繁琐,且多数存在违规操作。
(二) 外资企业获得土地的规定
根据尼日利亚《土地法》规定,可以取得最长不超过99年的土地使用权,也可以通过租赁使用土地。
七、 外资公司参与当地证券交易有何规定?
1995年尼日利亚联邦政府废除了限制外国投资者参与尼日利亚资本市场法令,取消外国资本参与尼日利亚证券投资的限制,外国投资者无需经过尼日利亚财政部的批准便可以作为经营者和投资者参与尼日利亚证券市场,且拥有公司资本的比例没有限制。
外国投资者须选定当地证券授权交易商,然后双方商定在当地的银行开户,在投资者向开户银行账户汇入资金后,开户银行出具《资本输入证书》(CCI),然后投资者就可以通过授权交易商进入证券市场参与证券交易。
外国投资者在获取CCI后,就自动享有把外汇汇出境外的资格。外国投资者退出证券投资时,可凭借CCI向境外汇出税后收益等外汇,包括:投资产生的股利和利润、外国贷款的还款、投资的售出或清算所获得的收入。
八、 对环境保护有何法律规定?
(一) 环保管理部门
尼日利亚联邦政府负责环境保护的主要部门是尼日利亚联邦环境部,下设土壤保持、污染控制、森林保护、气候变化和环境影响评估等职能司局,以及国家保护区管理局、尼日利亚森林研究所和国家石油泄漏勘查和处理局等半官方机构。该部负责管理和执行尼日利亚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统筹、协调、指导尼日利亚联邦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州政府环保部门的环保工作。该部的联系电话:00234-(0)9-6712537,00234-(0)9-621603。该部的网址:www.nigeria.gov.ng/NR/exeres/085D8F47-C8AE-428B-8893-A0BD877C71A5.htm。
(二) 主要环保法律法规名称
为了保护环境,尼日利亚联邦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和法规,主要包括:
(1)《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宪法(1999年)》(Constitution of the Federal Republic of Nigeria)
(2)《联邦环境保护署法案(1988年)》(简称《FEPA法案》)(Feder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Decree)
(3)《环境影响评估法案(1992年)》(简称《EIA法案》)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Decree)
(4)《有害废物法案(1998年)》
(5)尼日利亚石油资源局2002年颁布的《尼日利亚石油工业环境指南和标准》(Environmental Guidelines and Standards for the Petroleum Industry in Nigeria)
此外,尼日利亚各州也有权制定本州的环保法规,比如巴耶尔萨州的《环境保护法》(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Decree)和三角洲州的《环境保护规范与标准》(Environmental ProtectionGuidelines and Standards)等。尼日利亚政府尚未在其网站上公布上述法律的查询网址。
(三) 环保法律法规基本要点
【森林保护】对现存和新的森林保护区要加强保护;对森林资源进行可持续管理,以确保尼日利亚森林资源为当代和后代尼日利亚人持续提供产品和服务,确保尼日利亚环境的稳定;保护河流和水体周围的防护林,对河流和水体周围退化的防护林要进行恢复;加强城市森林带建设,为城市增加绿化、休闲、社会和经济价值。
【大气保护】保护并提高尼日利亚的空气质量,以改善公众健康和福利,提高尼日利亚人口、动物和植物的发展和繁殖能力。
【水体保护】保护尼日利亚的水体;消除和控制水体污染;设定水体质量标准,以保护公共健康和福利,提高水质;工业废水要进行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污染事故处理和赔偿标准】废物来源单位负责废物的收集、处理、运输和最终处置,并负担有关费用;企业或其他机构应对废物的清除、环境的清洁和恢复负责,如有必要,应向受影响的各方支付赔偿金。
除尼日利亚法律允许外,严禁向尼日利亚的天空、土地、水体或海岸排放有害物质。违反上述法律的个人将被处以不超过10万奈拉的罚金或不超过10年的监禁,或者两者并罚。违反上述法律的公司,将被处以不超过50万奈拉的罚金(如果非法行为继续进行,另外处以每天1千奈拉的罚金);公司有关负责人如不能证明自己不知情或采取了一切必要的防范措施,也将受到相应处罚。此外,违法的个人或公司还要承担清除有害物质、清洁和恢复环境的费用,并向有关各方进行赔偿。
购买、销售、进口、运输、储藏有害废物者将处以终身监禁。
由于自然灾害、战争或蓄意破坏而违反有关法律造成污染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将不承担法律责任。
(四) 环保评估的相关规定
尼日利亚环境评估相关法律主要有《环境影响评估法令》。该法要求相关项目建设必须进行环评,涵盖农业开发、机场建设、排灌系统、围填海工程、渔港建设、林地使用、住房建设、工业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港口建设、矿产开发、油气开采、发电输电、采石作业、铁路建设、交通设施、旅游设施、废物处理、供水项目等领域。
尼日利亚环境部环评司主管项目环境评估事宜(网址:www.climatechange.gov.ng;联系方式:info@climatechange.gov.ng)。环评工作一般主要包括以下阶段:一是确定是否适用环评法律;二是检查项目的潜在环境影响;三是调查确定环境影响的时空范围;四是开展详细的基准线研究,以确定项目实施前的环境条件;五是准备一份详细的环评报告;六是如果必要,对环评报告进行专门小组审查;七是批准签发环境影响报告书(EIS)等证明文件。费用和所需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九、 尼日利亚反对商业贿赂有何法律规定?
尼日利亚反对商业贿赂相关法律主要有:《腐败犯罪及其他相关犯罪法》、《经济和金融犯罪委员会法》、《公共采购法》等。其中,根据《腐败犯罪及其他相关犯罪法》,尼日利亚政府设立反腐败和相关犯罪独立调查委员会(ICPC),负责预防和打击贿赂、贪污等腐败行为及其他相关犯罪行为;根据《经济和金融犯罪委员会法》,设立经济和金融犯罪委员会(EFCC),负责调查和打击洗钱、非法费用转移、合同欺诈等各类经济和金融犯罪活动。
《腐败犯罪及其他相关犯罪法》第18条、第19条、第22条分别对公职人员贿赂行为、与拍卖有关的贿赂行为、在合同方面提供协助的贿赂行为等进行了界定,并就不同犯罪行为规定了对行贿人及受贿人的处罚措施,包括3-7年监禁、重体力劳动、5万奈拉-100万奈拉的罚金等。
十、 尼日利亚对外国公司承包当地工程有何规定?
(一) 许可制度
外国承包商在尼日利亚当地承包工程需遵循《1990年劳工法》(Labour Act,1990)等法律法规。尼要求外国承包商在当地注册公司,在项目所在州政府或联邦政府部门进行承包商注册,并要求每年更新。外国自然人需以公司名义承揽工程承包项目。尼日利亚对工程建设无具体规定,但项目执行多采用英国标准或世行标准。
(二) 禁止领域
尼日利亚对外国承包商的施工领域没有限制,绝大多数工程均可由外国承包商建设。
(三) 招标方式
绝大多数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少数项目业主会采取邀标方式。
十一、 尼日利亚对中国企业投资合作有何保护政策?
(一) 中国与尼日利亚签署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2001年8月,中尼在北京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政府相互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于2010年2月18日正式生效。
(二) 中国与尼日利亚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2002年4月,中尼于阿布贾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于2009年3月正式生效。
(三) 中国与尼日利亚签署的其他协定
中尼两国间签署的其他经贸协定有:《关于建立中国投资开发贸易促进中心和尼日利亚贸易办事处的议定书》(2000年2月签于北京)、《石油工业合作框架协议》(2001年8月27日签于北京)。
(四) 其他相关保护政策
2014年5月7日,中尼两国在阿布贾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与尼日利亚投资促进委员会双向投资促进合作谅解备忘录》。
十二、 尼日利亚有何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
(一) 当地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
尼日利亚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包括《商标法》(Trade Marks Act)、《专利和设计法》(Patents and Designs Act)、《版权法》(Copyright Act)、《国家工业技术产权办公室法》(National Office of Industrial Property Act)。尼日利亚工业、贸易和投资部负责专利、商标等事务的管理,尼日利亚科技部下属的国家工业技术转让促进办公室负责工业技术事务的管理,尼日利亚司法部下属的版权委员会负责版权相关事务的管理。
《商标法》用于规范商标的注册,规定商标所有权人对产品已注册商标的独占权。商标注册后保护期为7年,可以不断延期,每延期一次有效期延长14年。
《专利和设计法》用于规范专利和设计的登记注册,规定一旦授予专利,专利所有权人享有制造、进口、销售和使用专利产品的独占权。专利保护期20年。工业设计保护期5年,可延期2次,每次5年。
《版权法》规定,未经版权所有者允许,一切仿造、进出口、再生产、展览、表演或销售版权所有人的著作行为都属非法。文字、音乐、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为作者死亡或第一次出版次年起70年,电影和照片、录音、广播的版权保护期为第一次发行、录制、播放次年起50年。
《国家工业技术产权办公室法》规定成立国家工业技术转让促进办公室,负责对外国技术的购买实施监管,并对外国技术转让的商业合同和协议进行注册登记,为国内外技术转让、开发、推广提供便利,促进和鼓励本国的技术创新和发明。
(二) 知识产权侵权的相关处罚规定
有关法律规定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受法律制裁,视情节侵权人可被判处罚款直至最多7年监禁。
十三、 在尼日利亚解决商务纠纷的主要途径及适用哪国法律?
在尼日利亚解决商务纠纷主要通过法律诉讼程序,适用尼本国法律(英美法律体系),并可要求国际仲裁或异地仲裁。涉及投资管理的主要法律是《尼日利亚投资促进委员会法令》(Nigeria Investment Promotion Commission Act)(1998年修订)。此外,还有《1990年公司及相关事务法(公司法)》(Companies and Allied Matters Act,1990)、《1990年劳工法》(Labour Act,1990)、《1995年外汇(控制与杂项规定)法令》(Foreign Exchange Monitoring and Miscellaneous Provisions Act(Decree No. 17 of 1995))、《1999年投资证券法令》。
例如,尼油气领域投资纠纷可通过伦敦国际仲裁法庭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