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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婚姻登记所需材料及费用一览表
2021-12-28 23:33


申请种类

申请条件

应提交的材料

费用

中国公民在尼日利亚长期居留,双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各项条件,共同到使馆自愿申请结婚。

(也适用于复婚申请)

1. 男女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护照、旅行证等)原件、复印件。

2. 男女双方的有效居留证件原件、正反面复印件。

3. 3张二寸(3.5cm*5.3cm)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色照片(建议背景红色)。

4. 如需在结婚证上加注国内身份证号码,需提交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及声明书(声明其身份证真实、合法、有效,今后如有问题,一切责任和法律后果自负)。

5. 离婚无配偶的当事人,还须提交离婚证(或法院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一审判决书还需附生效声明书)原件、复印件。

6. 当事人如系丧偶后再婚,应提交前配偶死亡证明、其与死者的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 领事官员认为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免费

婚姻当事人双方必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其婚姻关系在本馆依法缔结,男女双方亲自到使馆申请协议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处理达成一致意见。

1. 男女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护照、旅行证等)原件、复印件。

2. 男女双方各2张二寸(3.5cm*5.3cm)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3. 离婚协议书(需一式三份),内容应包括双方系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问题作出安排以及同意协议内容、保证协议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等内容。

4. 男女双方的结婚证件原件、复印件。

5. 领事官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免费

备注:

1、原则上只受理持有绿卡或长期签证的中国公民的申请,如果申请人持有能证明其在尼日利亚长期居留超过180天的连续短期签证也可以提交申请。

2、办理时间:当场取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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